關於電子發票 / About E-Invoice
-核准文號:北區國稅板橋銷字第1040116027號
-核准日期:104年11月12日
在完成訂單頁面的發票資訊請選擇開立二聯或三聯發票
(務必填寫完整統編及公司抬頭)一經開立後,二聯式不得任意變更為三聯式
系統將優先以AFAD會員專戶做為儲存雲端發票載具,另也可選擇共通性載具儲存(手機條碼或自然人憑證)或使用捐贈碼將發票捐出
A1:
二聯式: 不提供(中獎發票將會寄出中獎發票證明聯)
三聯式: 紙本將與商品一同寄出 (每一筆訂單之發票僅開立乙次正本,遺失恕不補發)
A2: 可以登入會員於訂單查詢頁面中查詢
A3: 於完成訂單的頁面發票載具處選擇捐贈
捐贈單位: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捐贈碼:8585
我們會於開獎日前,將買受人所捐贈之該期雲端發票明細資料通知各該受捐贈機構,並由財政部雲端發票整合平台於對獎後,通知受捐贈機構領獎。
A4: 打統編/抬頭的發票將會隨商品一起寄出
A5: 請於發票開立後的隔月5號前(送達時間),將原來的公司戶證明聯掛號寄回﹝請內附回郵信封﹞
並附上姓名、電話、訂單編號、收件地址、正確的抬頭與統編。屆時會計人員會將正確的發票寄到妳所填寫的收件地址,超過5號即不接受變更。
A6:
發票載具未歸戶:我們將於單月26日統一進行對獎,中獎的發票將以信件通知您,並且於10個工作天內以掛號的方式寄至會員資料的地址。
發票載具已歸戶:中獎發票將由「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」進行領獎相關通知及作業。
備註:可於登入會員後,於訂單查詢頁面申請雲端發票載具歸戶,網頁將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,進行手機條碼或自然人憑證之歸戶設定。
A7: 二聯式:整筆退貨,如有差額會開立電子折讓單
部分退貨,開立退貨商品金額之電子折讓單
三聯式:整筆退貨,請附上三聯發票與退貨商品一併寄回,發票遺失恕不接受退貨
部分退貨,開立退貨商品金額之紙本折讓單,並補寄給消費者提供之收件地址